亚历山大·切尔科夫绘画中的光与影,出自《艺术世界导论》”雕塑,绘画,素描等"
图纸中的光影规则可以归纳为三点:
1.定义光源相对于格式的位置
开始绘画时,应确定一个或多个光源相对于格式的位置。 它可以是对象本身(背光)背后的格式,并且可以是可见光源。 通常,光源的位置不在格式之外:例如,从中心上方,从右侧,从左侧从下方等。 请记住, 组成 从同一光源照亮。
2.设置光强度
光源的强度取决于它的功率以及它与物体之间距离的大小。 靠近物体的光源,即使很小,也会产生高对比度的照明,该照明在移除时会迅速消失。 即使在一定距离处,强光源(例如太阳)也可以为整个格式提供均匀的照明。
3.在物体和背景上分配光线的规则
工程图中的光影
0-闪耀 -是在白色或白色纸上绘制时发现的最浅的白色。 眩光仅发生在有光泽的表面上。
1-轻 -物体上最亮的地方与光源成直角放置在物体上。
2-半阴影 -在与光源成任何其他角度的物体的任何区域中。
3-反射 -仅当背景或附近物体足够亮时,才会发生从背景或附近物体反射的光。
4-暗影 -物体位于最亮处的对面的区域。
5-暗影瀑布 -是投射在背景或附近与照明物体接触的物体上的阴影。 影子 永远不会比这更黑暗 落影.